各有关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方便我校拟申请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提前准备相关外语水平证明,现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拟申请公派留学(含拟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但外语未达标的同学自行报名。今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合格标准将严格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及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关于2012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编辑]: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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